林燮带着人,江湖人。
蒙着面,借着雪夜杀人。从萧选留下的裨将,倒一个倒班的粮仓看守,八十一个人,如同金陵城里刻枣核的艺人一样,精准,冷静,迅速,不留痕迹。
言阙一直在发烧。
如置身于冰天雪地一般,他在发抖。他梦见自己赤脚走在北境的雪地里,身着单衣,一路走过士族南来那条路,满是女人和孩子的尸骨。字画,玉器都在洛阳的一把大火中消失了,身后是慕容家豢养的战狼。他只能不停地跑。
他在雪里拔出了一把剑。
这把剑烫得他几乎握不住,可像是性命一样攥在了手心里,即使烧得血肉模糊也绝不放手。
然后他听见有人骑着马,踏破风雪向他而来。像他伸出手去,把他拉到马上。
冷不冷?我请你喝酒暖暖。
什么酒?
山河。
真的?——呸!是泥水!
不是泥水,是黄河水。我跑死了三匹马,杀了四十个北燕士兵,一路带回来的黄河水。热了么?
还我山河,焉能不热血沸腾!
言阙醒的时候,正握着榻边的那柄剑。他伸出手去,剑柄上的一个选字似乎还带着血腥味,不知道了结了多少人的性命。而如今,却被留在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身边,连同那匹汗血宝马一起。
他曾问过萧选如此是否妥当,萧选只是提刀上马一路北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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